

我院参加编制的省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
2017-05-08 15:38
来源:
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等单位参加编制的的山东省地方标准《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 1916-2017)发布,自2017年5月14日起实施。
我院副院长、公用工程专业副总工程师吕春华,给排水专业主任工程师于彬参加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该标准属于《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T1916-2011)的修订版。据其《引言》介绍:随着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火灾对人类的危险性越来越大,为此国家十分重视,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指导下,颁布了各种规范标准的防火设计内容。作为泡沫灭火系统中的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具有灭火能力强、速度快、水渍损失小、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效率高等特点,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油库等工程中,由于泡沫灭火剂本身无毒性,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地下工程、各类车库等场所,为此,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由淄博吉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主持,联合有关单位修订2011年11月21日发布的“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我院院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牛瑞祥同志及于彬同志参加了《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T1916-2011)的编制工作。
附件:《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 1916-2017)
(院总工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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