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焕宁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6-07-29 15:45
来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7月28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会,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介绍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杨富、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李万春出席发布会。
《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根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为大家整理了如下干货:
一、今年上半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如何?
今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可以用保持了“总体稳定”和“形势依然严峻”来概括。
“总体稳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趋势。1—6月,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3534起、死亡14136人,按可比口径,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8.8%和5.3%。其中,较大事故发生了311起,死亡1180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2.4%和14.4%。重特大事故发生15起,死亡198人,同比下降了25%和23.9%。
二、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继续下降。其中煤矿、非煤矿山、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事故高发的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全部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有20个省级统计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形势依然严峻”体现在哪些方面?
近期连续发生了湖南郴州“6·26”、天津宝坻“7·1”等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经济下行压力和极端天气对生产经营造成危害,今年5月份以来,福建泰宁电厂扩建工程、四川宜宾铁路隧道建设工程、河北井陉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部被洪水、泥石流冲击,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规模、企业生产经营方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互之间差距很大、很不平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存在不少漏洞,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把握性不够大。
二、党中央、国务院是如何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七次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一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会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做了重要指示。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李克强总理也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了重要批示、指示。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深圳“12·20”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又作了重要讲话,讲话中,总书记突出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要坚持安全发展观不动摇,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要改革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城市的安全运行管理;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7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三、下半年,安监总局将采取那些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的安排,安监总局提出了以下几项主要任务:
第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这当中有四项重要工作:
1、抓紧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积极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
2、指导和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监管责任和权力“两个清单”,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特别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源头管控和优化服务更好地结合起来。
4、加快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运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第二,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预防各类事故、带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牛鼻子”来抓。
第三,深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包括汛期、暑期以及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节点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专项治理,还要继续推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争取今年提前完成既定任务。
针对当前的汛情,要对高危行业和地处沿山、沿江、沿河等危险地段的企业加强管理,严防大事故发生。为此,安监总局规划了一批重点的安防工程。通过工程措施来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抓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尽快出台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手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手册》,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安全生产活动。另外,安监总局还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法治意识。
第五,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有四项具体任务:
1、实施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巡查制度,借此推动各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说明: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是去年年底才制定的,今年上半年,已经对八个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巡查,包括对一个省、一个自治区和直辖市所属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延伸检查。
2、加快全国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对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在线监测、预警防控和监管执法一体化信息管理。
3、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大力促进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及其成果转化应用。
4、借助中央八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东风,加强安全知识和技能宣传培训,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
第六,扎实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坚持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重,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深化一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来改善生产环境,切实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
四、为什么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来抓?
近十年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数据表明,全国无论是总数还是其中的重特大事故数,每年还是下降的。但是,人民群众的直观感受正好相反,广大群众印象是“这儿发生事故,那儿也发生事故”。
为什么人民群众的直观感受与统计数据不符?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大、财产损失大。
2012年以来,重特大事故已经从每年发生59起降到去年的38起,但每一起事故的危害性却极为严重,同期每一起重特大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由15.6人上升到20.2人,尤其是2015年发生的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危害是特别严重的。
如去年的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圳的“12·20”特大滑坡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冲击是极大的。这些特大事故,充分暴露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法制上存在的漏洞,暴露了基础工作的薄弱。
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不仅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是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任务,而且这项工作抓好了,不仅对遏制重特大事故起作用,也一定会对一般事故、较大事故起到遏制作用,还会对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法治建设、基础建设等起到牵引作用。
基于这样的分析和认识,在今年年初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就确定了把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来抓。
五、近年来,为何会发生“想不到”的重特大事故?
分析十来年事故发生的领域,重特大事故和事故总数发生最多的一个是道路交通,一个是煤矿。
但近年来确实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就是过去一些不属于重点的行业领域发生了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如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在港口危险化学品仓库;又如深圳“12·20”滑坡事故,发生在城市建筑垃圾的渣土受纳场。还有一个特点,这些非重点单位多位于港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城市新区等功能区里。
危化品领域之所以事故多发,这与我国近几年危化生产经营行业快速发展有关,一方面,危化品企业数量和单体体量均迅速扩大,另一方面,而安全监管没有和快速发展相适应。
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过去并没有的新的行业,另外还有一些过去是属于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的单位,现在纳入了市场化的经营范围,而相应的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管没有跟上。
目前来看,这些重特大事故多发的领域,要么是没有综合安全监管部门,要么是条块结合、多龙治水,出现了空档和薄弱点。
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和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安监总局正在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对这些新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调整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安全执法,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六、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安监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安监总局从今年5月份就已经多次对这项工作作了部署,主要是要求各地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问题和困难想得更重一些,把各项准备工作、应对措施做得更充分一些。
第二,安监总局要求针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高危领域,特别是临崖、沿江、沿河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预防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一旦有汛情,要停产撤人。
第三,安监总局要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密切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获得有关气象信息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通知企业和有关部门。
第四,安监总局要求有关企业把相应的应急设备、物资储备更扎实、更充分,以便应对汛情。
第五,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针对今年的汛情,要高度重视复产复工的安全工作,严把高危行业复产审核关,对隐患没有排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让其复工。
七、针对危化品事故多发势头,安监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一是完善法制机制和体制,总局正在研究、提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以此来提高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现在危化品有一个条例,下面我们建议出台一部法律,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也能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避免“多龙治水”,交叉监管、存在空白等问题。
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源头管控。按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三道防线,落实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责任。一个是风险的辨识和管控,首先要知道风险在哪儿。第二个是隐患的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发现隐患要及时治理。第三个是应急救援,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从源头管控一直到应急救援,把这条线都要绷紧了,撑起来。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这几年在陆续开展,专项整治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一是仓储环节,像天津港“8·12”事故,总结它的教训,在一些港区、功能区交叉管理的地方,仓储环节上要进行专项整治。下半年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分了十个方面开展综合整治。
四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一方面提高现有标准规范,要提高他的门槛和标准,另一方面也要做法规标准的补充完善,尤其是一些标准规范还缺失,一些标准规范还不统一、不一致的地方,这些也要补充完善。
八、针对近期发生的煤矿重大事故,将采取哪些措施?
一是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依法打击违法的行为。主要以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灾害的治理为工作对象。在煤矿上以小煤矿、国有的老矿、亏损严重的煤矿作为工作的对象来防患于未然。
二是全力实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管控机制,立足和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既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的许可,严格工艺技术装备的准入,严格员工教育培训的准入,又注重过程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以大力宣贯新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为契机,强化煤矿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充分调动和发挥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建立并形成煤矿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新秩序。
四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警示教育。在以往强调责任追究的同时,还要更加注重总结和汲取事故教训和研究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并切实组织落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同时也要切实加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能力。
五是启动一批安防工程。既是示范又抓重点来防患于未然,以此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切实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水平。
(院办公室/华源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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