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监总局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6-03-24 15:49
来源: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2016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函〔2016〕44号),对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科技、统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职业卫生、人事宣教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与我院工作直接相关的工作要点摘录如下:
一、《2016年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点是:紧密围绕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中心工作,从规划编制实施、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科技研发应用、信息化建设、专业机构监管、自身建设等6个方面努力创新和提升,着重抓好18项重点工作。在“改革和强化专业机构监管”中强调: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印发《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机构资质条件、机构注册所在地和从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制定从业行为负面清单、检查规则和处罚依据。主要做好4项改革:一是改革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监管方式,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二是清晰界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责。总局负责制定政策、标准,指导全国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工作;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重点监管本辖区内注册的机构是否符合并保持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同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省级以下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重点监管在本辖区内从业的机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填补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监管的短板。三是调整细化机构从业规范要求,机构主动公开资质条件和业务能力,并向从业地监管部门告知拟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接受其监管。四是以工商登记码为纽带,建立机构资质条件和从业行为信息查询平台,方便服务对象和社会查询、监督。
严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制修订《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规范》《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等行业标准,健全完善技术服务标准体系。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信用监管核心”管理体系,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安全技术服务诚信平台。三是建立不良信息记录、违规“黑名单”、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加强诚信监管。四是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规范从业。五是制定《关于发挥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事故预防技术支撑作用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充分发挥隐患排查、事故预防技术支撑作用。
二、《201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要点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推动落实安全责任为主线,以管控重大危险源为重点,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为保障,更加注重依法治安和规范严格执法,更加注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更加注重信息化、标准化、自动化建设,更加注重重点地区事故防范,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力量提高监管效率效果,创新方法,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在“着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中强调:
进一步理清监管思路,从严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一是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措施,分工落实;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严禁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建设项目准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工艺应用的安全监管,推动地方探索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三是各地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试生产备案的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四是继续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一体化管理,防范系统风险。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强化辖区内加油站打非治违工作。六是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工作。
突出重点,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一是组织各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状况,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档案,落实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的责任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是各地区要制定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的在线监测监控,可借鉴福建等省的做法,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实现对区域内重大风险源的有效监督控制。三是研究加强对硝酸铵、硝化棉等重点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
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一是配合立法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法(暂定名)》,继续推动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实施,适时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更加注重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等国家标准,组织编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使用手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公布第1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及免于鉴定分类的化学品目录。研究制订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三是规范执法程序,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手册。
三、《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要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以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防控为重点,全力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强调了以下等方面的工作要点: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文的修改工作,配合推动出台《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管条例》。
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修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研究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突出重点,深化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
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促进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资质认可工作,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
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地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重点行业加强支撑机构建设,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实施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业资格制度,推动高等院校设立职业卫生工程专业,尽快形成“高校培养专业化、企业管理资格化、技术服务社会化”的人才建设格局。
(院办公室/华源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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