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安全评价的技术支撑作用
发布时间:
2011-05-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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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及安全标志等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199号),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健康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济南华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做为全国首批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山东省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理应走在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前列。现将我公司近几年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简要介绍如下:
一、加强过程控制,保证安全报告质量
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其前身是“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工业安全评价中心”,公司沿袭了工程设计单位严格的质量管理作风,设置了评价部、综合部、技术部(技术与科研开发部)、质监部、咨询部等管理机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安全评价的过程控制要求,有效地保证了安全评价报告质量。公司现已经完成各类安全评价报告三千余项,报告质量受到各级安监部门、审查专家及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引进培养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我公司每年都招聘一批优秀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引进有生产实践经验的高级人才,充实安全评价服务队伍。采取师傅带徒、学习交流、培训实习等多种方式促进人才成长,保证了我公司的持续发展要求。我公司现有职工41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教授级高工3人)、中级职称18人,安全评价师34人,注册安全工程师30人。专业函盖化工医药、石油化工、城镇燃气、环境工程、热能动力、水暖通风、建筑结构、总图运输、机械铸造、电气仪表、计算机应用、安全工程等专业,具有丰富的工程设计、施工及生产、安全管理经验。
三、发挥人才优势,起好技术支撑作用
公司拥有山东省安全生产专家4名,其他省级技术专家6名,地市级安全生产专家6名。公司成立至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选派专家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及济南、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莱芜、威海、聊城、滨州、德州、临沂等地方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培训、项目审查、安全验收、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等活动。
我公司在发挥安全生产工作技术支撑作用的同时,也得到了较高的社会荣誉。公司连年被评为济南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公司原总经理李有臣同志成为山东省安委会表彰的第一位安全生产专家,我公司也在省内获得了较好的声誉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四、加强总结创新,助力安全评价行业
我公司注重安全评价技术、经验的总结创新,致力于推动我省安全评价事业的发展。我公司完成了山东省第一份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受省安监局委托,组织完成了《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山东省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和《山东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部分),参与完成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受邀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审查会。公司人员完成的安全评价报告或论文荣获国家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济南市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
五、围绕隶属划转,寻求新的服务资源
2011年4月22日,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划归济南市安监局管理。做为该院的全资子公司,我公司将在围绕安全监管搞好服务、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的同时,寻求新的服务资源,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一是,抓住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划归安监部门监管的有利时机,围绕国家将要实施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立足更全面的服务能力,适时开展职业危害评价业务。二是,借助济南市安全生产协会这个活动平台拓展服务内容,配合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管理咨询、安全管理制度制订、试生产方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事故调查及处理、安全标准化达标咨询及审查、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等工作。
我公司作为济南市安全生产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将继续发挥自身人才与技术优势,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安全泉城建设奉献力量。
(综合部周炳记/在山东省评价机构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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