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布
发布时间:
2019-11-11 08:48
来源: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详见附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一、此次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11年和2013年分别进行了修订和修正。2013年修正以来,我国产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竞争力显著增强。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已经无法适应我国新的经济形势、不能满足新的任务和要求。
《目录(2019年本)》在延续原有目录框架的基础上,面向新时代的新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方向,注入了反映时代特色的新理念、新元素。《目录(2019年本)》的修订和实施,旨在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有效供给,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录(2019年本)》通过明确行业领域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指明了行业的转型升级方向,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为增加有效供给腾出空间,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同时,《目录(2019年本)》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方面促进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对新能源汽车电池提出了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参数要求,为新兴产业培育指明了方向,引导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稳定市场预期。《目录(2019年本)》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促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一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是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构建服务产业新体系,推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三是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以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为重点,完善使用环境,畅通循环利用,促进更新消费。《目录(2019年本)》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尊重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条件突出先进,限制、淘汰标准体现适度严格,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和可操作性,从可预期性方面增强了市场信心,促进形成巨大的国内需求,更好地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推动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顺应新时代要求,更好地发挥政策功能和引导作用。《目录(2019年本)》在修订过程中与相关领域其他目录进行了协调对接,加强了政策协同,有利于形成政策合力,增强政策引导作用。《目录(2019年本)》作为综合性产业政策,成为其他相关领域目录制定的重要来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直接引用最新版《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直接引用最新版《目录》的鼓励类。
二、此次修订的内容和重点
本次修订的重点: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目录(2019年本)》制造业相关的条目共900多条,占总条目数的60%以上。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重点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效率和品质,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新增或修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近100条。同时,对现有条目不能完全覆盖,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分别设置了兜底条款。四是,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明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对鼓励类条目,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方向尚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同时,把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从限制类删除。
《目录(2019年本)》延续原有目录框架,仍然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共涉及48个行业,总数为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第一、从行业看:鼓励类新增“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工智能”、“养老与托育服务”、“家政”等4个行业,将上一版“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拆分并分别独立设置,限制类删除“消防”行业,淘汰类新增“采矿”行业的相关条目。第二、从条目数量看:与《目录(2011年本)》相比较总条目增加69条,其中鼓励类总共增加60条,限制类减少8条、淘汰类增加17条。鼓励类增加的条目主要有:“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7条,“人工智能”15条、新增“养老与托育服务”17条,“家政”6条。限制类减少条目主要为“消防”行业;淘汰类增加条目主要为“采矿”相关行业。第三、从修订面看:共修订(包括新增、修改、删除)822条,修订面超过50%。
《目录(2019年本)》的修订和实施,将有利于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有利于顺应新兴产业发展,变革传统产业;有利于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推动作用。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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