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电视台就“11.19”事故访谈李有臣副院长
发布时间:
2016-04-27 13:41
来源:
2016年4月24日,山东省电视台公共频道《问安齐鲁》栏目播出了访谈我院李有臣副院长的专题节目,对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11.19”重大爆燃事故进行了回顾和剖析。
2011年11月19日13时56分许,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尿素车间在停车检修三聚氰胺生产装置的道生油冷凝器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燃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90万元。
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聚氰胺生产装置,2011年1月施工建设,7月投料试生产。该装置采用气相淬冷法工艺技术,主要生产原料为尿素、载气(氨和二氧化碳),辅助材料为硅胶(催化剂)、熔盐、道生油(联苯-联苯醚)等。发生事故时正在维修的道生油冷凝器属于三聚氰胺装置的道生油系统,主要设备包括:热气分配器、热气冷却器、道生油冷凝器、蒸汽闪蒸罐等。工艺流程为:反应产生的混合气(温度380℃左右)经过热气分配器,分别进入两个热气冷却器的管程,与壳程内的道生油换热后冷却(温度320℃左右);道生油吸热汽化后,从道生油冷凝器的上部进气管进入壳程,与管程内的软水换热后冷凝为液体,从道生油冷凝器的下部出液管流出,然后返回两个热气冷却器。道生油以液体—气体—液体不断变换的方式,在热气冷却器和道生油冷凝器间上下循环,起到冷却反应混合气、从气相中结晶分离三聚氰胺的作用。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在道生油冷凝器维修过程中,未采取可靠的防止试压水进入热气冷却器道生油内的安全措施,因检修人员操作不当,造成四楼平台道生油冷凝器壳程内的水灌入三楼平台热气冷却器壳程内,与高温道生油混合后迅速汽化,水蒸汽夹带道生油从道生油冷凝器的进气口和出液口法兰间喷出,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发生爆燃。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检维修环节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没有执行相关法规规定,引发事故的道生油冷凝器出厂未经检验,制造及维修存在固有缺陷;设备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查整治等。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单位总经理、安全副总、设备副总等3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13名事故责任人,被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山东省安全生产专家,我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李有臣受邀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新泰联合化工“11.19”事故调查组专家组组长。
附件:视频链接《山东电视台“11.19”事故访谈》警钟长鸣——违规操作 罐区爆燃。(注:题目拟的不够准确,李院长已向电视台建议改为:违规制作和检修 麻痹松懈酿惨祸)
(院总工办)
李有臣副院长在接受山东电视台记者采访
事故现场的道生油冷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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